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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用书及培训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发布了《关于调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考生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关于调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进行应试准备。
七、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12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详情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相关消息。
八、考后复审及证书领取
考后复审对预合格考生进行,**考试成绩公布后,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后审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考后复审及证书领取相关消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和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为jlsrskszx.
九、工作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领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深入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216号)的要求,考试实施将加强与公安、工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优势,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
此通知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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