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都需要进行定期的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的暂停执业活动三到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之后再次进行考核,第二次考核不通过的将直接吊销执业医师证书。
**卫生计生委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官方网站:http://dqkh.cmda.org.cn/Login.aspx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授权,《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考核周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来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的执业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医师执业注册管理中。
理由1:履行医师法定义务的需要
1999年实施的《医师法》第三十一条就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职业活动三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医师定期考核与资格准入、执业注册作为医师管理的三项长效机制,共同构成医师执业管理的核心体系。
理由2:对医师执业后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业自律的需要
医师定期考核从保持和提高医师应有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能力出发,既是对医师过去两年执业行为的回顾性评价与考核,也是对医师下阶段执业资格延续的认证,是加强对医师执业后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医师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行业自律的重要基础。
理由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需要
由于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和疾病的不确定性,需要通过医师定期考核这项管理制度来督促医师不断学习和知识更新,努力保持和提升执业水平、执业能力和执业素质,从而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服务。
理由4:与国际接轨
目前,欧美发达**,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都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准入后“执照审核”和专科“再认证”制度;在我国对部分行业技术人员也已普遍开展了执照年检管理,比如驾驶员、律师、教师等,医疗行业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理应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定期考核制度。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内的注册医师,除当年新注册的新医师外,无论职称高低,无论年龄大小,无论是执业医师还是执业助理医师全都要参加考核。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的考核。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评定,考核机构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核原则上以机考为主,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实施纸笔考试。
业务水平测评形式包括:
(一)个人述职;
(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 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四)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工作成绩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
职业道德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医师职业道德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评定,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医师应该在定考系统中同时参加“人文医学知识”考核,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等。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且: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执业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的;
(3)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论是执业助理医师还是执业医师,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的,满足条件都可按简易程序考核。
(1)参加考核的医师登录定考系统完善和确认个人信息(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提交至所在医疗医疗卫生机构;
(2)医疗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上报考核机构;
(3)考核机构对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公布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名单;
(4)考核机构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评;
(5)考核机构经定考系统录入考核结果;
(6)考核合格者,定考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化考核结果通知书,医师根据需要,可上网查看或下载、打印,至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后有效;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粘贴考核合格防伪标贴;考核不合格者,可以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培训后再次考核。
医师执业年限原则上应当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之日算起。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医师个人或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荐机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